船员从业及维权指南系列之一——船员从业资格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6 22:18:48 浏览次数:
1.1 内河船员从业资格
要成为一名内河船员,应满足年满 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 16 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等条件,完成船员信息采集,参加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不参加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
参加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还应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通过考试后可取得相应参加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
提示 1:60 周岁(女性 55 周岁)以上参加值班的船员,其适任证书有效日期签发至该船员满 65 周岁(女性 60 周岁)之日为止。65 周岁(女性 60 周岁)以上参加值班的船员,满足身体健康条件和申请之日起前 1 年内累计相应水上资历不少于 3 个月的,可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前 3 个月内向有相应证书签发权限的机构申请换发有效期为 1 年的适任证书。
提示 2:在内河拖轮上担任船长和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
提示 3:在内河非机动船及水上浮动设施上从事本船管理和作业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在装载危险品驳船、客驳、油趸及液化气加注站等特殊船舶和设施上工作的船员, 还须持有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表 1-1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一览表
类别 |
职务 |
航区(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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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船舶 |
1000 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以及 500 千瓦及以上的内河拖轮 |
船长、大副、 二副、三副 |
1.对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组织的一类、二类和三类 适任考试的内河船舶船员,在其相应的适任证书适用限制栏内签 注,应表述为:除长江干线、珠江水系、黑龙江水系及内河 J 级航区(线)之外的全国内河水域。通过航区(线)考试的,应增加签注相应航区(线)。 2.长江、珠江和黑龙江水系根据实际操作考试情况进行航区(线) 确定。 3.轮机部船员的适任证书不进行航区(线)签注。 4.其他:由各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各直属海事局明确签注水域名称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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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 |
轮机长、大管 轮、二管轮、 三管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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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船舶 |
300 总吨及以上至 1000总吨的内河船舶以及150千瓦及以上至 500 千瓦的内河拖轮 |
船长、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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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千瓦及以上至 500 千瓦的内河船舶 |
轮机长、 轮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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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船舶 |
3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以及 150 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
船长、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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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 |
轮机长、 轮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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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不参加值班船员的适任证书无船舶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的任职限制。 |
1.2 海船船员从业资格
要成为一名海船船员,应满足年满 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 16 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符合海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等条件,完成船员信息采集,参加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相应的专业技能适任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提示 1: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提示 2: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5 年,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证书长期有效,不参加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长期有效,所有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 65 周岁。
提示 3: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对应。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适任证书不分等级。
表 1-2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一览表
职务 |
航区 |
等级 |
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 轮 |
无限航区 |
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 30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至 3000 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至 3000 千瓦的船舶。 |
沿海航区 |
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 30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300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至 3000 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至 3000 千瓦的船舶; 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 500 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 750千瓦的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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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三副、 二管轮、三管 轮 |
无限航区 |
适任证书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
沿海航区 |
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 500 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 750千瓦的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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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
无限航区 |
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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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航区 |
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 500 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 750千瓦的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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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值班水手 /高级值班机工 |
无限/沿海 |
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
电子电气员/ 电子技工 |
无限/沿海 |
适用于主推进动力装置 750 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
GMDSS 证书 |
A1/A2/A3/A 4 |
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
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 |
无限/沿海 |
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不分等级。 |
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辖区 |
未满 100 总吨船舶和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 220 千瓦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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