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68至12

二、考试对象

拟从事船员培训教学人员。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教学能力两部分。专业能力考试内容与《海船船员考试大纲》(2022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和考试大纲》(2019版)一致,其中,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基本急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船上救护”内容单列科目考试;教学能力考试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员培训教学人员教学能力考试大纲的通告》(2025年第4号)。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考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职务/职称、船上服务资历、相关从业经历等要求。

(二)船员培训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审查通过后,统一向所在辖区承担船员考试职能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属海事局(以下统称考试组织部门)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518日至22日。

五、考试安排

考试组织部门开考前5日,根据报名复核情况考场、科目、时间等信息通知船员培训机构

、考试结果

考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一)专业能力考试海船船员培训船舶操纵与避碰内河船舶船员培训避碰与信号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85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教学能力考试总分70分及以上且口试题通过为合格。

七、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旦发现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取消报名资格或成绩。监督电话:01065293481。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6年4月28日